宅基地使用權典權的法典化構造
【摘要】:2020年中央一號文件明確了宅基地“三權分置”下放活宅基地使用權流轉的方略。結合用益和擔保物權的特性以及土地權能分離的理論,引入典權制度,創新宅基地使用權的流轉方式。典權制度特有的功能,能夠契合我國用益物權的收益價值,彌補不動產質押的法律空白,不僅保障了宅基地使用權流轉中融資的安全性和自然資源配置的合理化,同時突破現有宅基地流轉中僵化封閉的“身份”障礙,拓寬流轉渠道。典權制度的法律建構,要在典權主體擴張性和登記對抗的生效要件和存續期間等基本形式予以現代化改造,并重點完善了宅基地“絕賣”制度,從典價的增減請求、出典后的損失分配、“絕賣不絕”以及寬限期等角度,保證了農戶的權益和國家土地公有制不受損害。